潢川县公安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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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4-10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7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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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财竞磋采购-2024-10 |
潢川县公安局大院办公区域物业保洁等服务 |
潢川县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定城街道方店新农村北门对面08号 |
496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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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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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潢川县公安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新宇、孙俊杰 、苏展(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共计代理服务费:85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潢川县公安局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5237671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六大街北段印象湖山20号楼1单元801室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8037610147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名称: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方 式:0376-552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