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境312国道、106国道、337省道公路国有土地使用权测绘服务费预算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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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4-5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境312国道、106国道、337省道公路国有土地使用权测绘服务费预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4月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潢财竞磋采购-2024-5 |
潢川县境 312 国道、106 国道、337 省道公路国有土地使用权测绘服务费预算 |
河南省光州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定城办事处跃进东路光州城市发展研究院一楼 |
980000.00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传运、王富河、胡继斌。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标段上限不得超过 10 万元。收费金额:166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信息: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 系 方 式:0376-5528602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潢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戈阳路阳光家园(戈阳路)东侧约 90 米
联系人:马新立
联系方式:18137603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招(河南)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前程大厦3楼
联系人:周志行
联系方式:17698741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行
联系方式:1769874194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