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2023年10.06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EPC+O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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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项目名称:潢川县2023年10.06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EPC+O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MFZX-2023-0927
3、原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0月7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郑市)》、《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4、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时30分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联合体要求: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5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2、现变更为: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6-2037778
地 址:潢川县老城办事处迎宾花园4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脉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璐
电 话:18736617521
地 址:信阳市平西路九环中心城
监督部门: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6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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