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甲鱼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豫东南生态水产品甲鱼产业园)EPC+O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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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甲鱼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豫东南生态水产品甲鱼产业园)EPC+O总承包及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黄寺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甲鱼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豫东南生态水产品甲鱼产业园)EPC+O总承包及监理
2.2招标编号:FHGJ-2024-02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潢川县黄寺岗镇油坊村
2.5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甲鱼农事服务中心、仓储冷链物流中心、收购交易中心各1处;建设标准化甲鱼养殖温室4栋;标准化养殖外塘;建设尾水处理设施1处及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等。
2.6总投资额:约2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18万元)。
2.7招标范围:
2.7.1施工标段:EPC施工总承包及运营(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造价、竣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7.2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潢川甲鱼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豫东南生态水产品甲鱼产业园)EPC总承包及运营;
二标段:潢川甲鱼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豫东南生态水产品甲鱼产业园)监理;
2.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0计划工期:
一标段: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10年,其中施工180日历天,运营期9.5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算);
二标段:同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勘察、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注:“(2)”“(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5)主要成员: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4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提供)。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1)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投标。
(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信安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缴纳日期:2024年9月9日00:00分至2024年9月30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一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2592
二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2591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6.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
6.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xzggz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黄寺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黄寺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65655308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37635763
监督机构:潢川县建筑运行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电话:1338376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