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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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新郑市2023年供地计划,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界 址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要点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新郑协(2023)1号 |
龙湖镇裴度路东侧、华南城五路北侧 |
东至:孟庄镇人民政府土地、龙湖镇人民政府土地; 西至:裴度路; 南至:华南城五路; 北至:龙湖镇人民政府土地; |
38513.13 |
文化设施用地(A2) |
小于2.0 |
小于35% |
大于30% |
小于60米(项目实施前需征求航空部门意见) |
50 |
其他详细规划指标及建筑要求,可到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3年5月31日9时起至2023年6月29日17时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至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9日17时整,若上述宗地的单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且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则该宗地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若单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则该宗地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联系方式
1、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华夏国际16F
联系电话:(0371)62681071
联 系人:黄女士
2、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1)69957712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
联 系人:杨女士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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