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6
阅读次数: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评标会议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221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4日
四、评标日期: 2019 年9 月12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服务期 |
1 |
谈判文件、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等、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元化路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办公房327室 |
785000元 |
25日历天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张旭华 张兰 王栋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型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1775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华夏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2656669
2、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11层1105-1108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13903713997
附件:1.成交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2.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