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安局建设龙湖办案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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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安局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建设龙湖办案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74号
二、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建设龙湖办案中心项目
三、评标信息:
(1)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8日
(2)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3)开、评标时间:2019年6月11日9:30整
(4)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评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6)定标日期:2019年6月12日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河南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叁拾陆万柒仟元整(¥367000.00)
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英朋 注册编号:豫241151582558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桃路20号3号楼3栋
五、评标小组专家名单:牛长定、王新会、郑华茂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新郑市公安局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371-62687089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金城东方国际10号楼14楼1401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339947242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新郑市公安局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