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新郑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4
阅读次数: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新郑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内容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
2.2、投标单位须具有全国或河南省范围内土地评估执业资格,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现变更为:
2.2、投标单位须具有全国或河南省范围内土地评估执业资格,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登记证书或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备案情况函;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05月11日,其他内容不变。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