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应急管理局采购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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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采购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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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4-29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应急管理局采购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7,710,280.00元 | ||||||||||||||||
最高限价:177102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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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所述全部内容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采购消防车辆 二标段:采购装备器材 5.5供货(含安装调试)期:一标段:120日历天(自收到通知之日起,通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标段:60日历天(自收到通知之日起,通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5.6质量保证期:3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8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10项目属性:政府采购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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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含安装调试)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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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信用记录: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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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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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响应人信息管理相关内容,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郑市应急管理局 | ||||||||||||||||
地址:新郑市沿河路与政和路交叉口 | ||||||||||||||||
联系人:高先生 | ||||||||||||||||
联系方式:1859585585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陵大道与荆州路交汇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315室 | ||||||||||||||||
联系人:左先生 | ||||||||||||||||
联系方式:132130303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 ||||||||||||||||
联系方式:1321303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