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BOT)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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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BOT),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BOT融资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BOT)
2.2项目地点:新郑市
2.3项目性质:市政环保项目
2.4建设规模:该污水处理厂位于樱花路和腊梅路的东北角,占地约40亩;设计规模3万吨/日混合废水+450吨/日含镍等省控五类重金属废水;分三期建设,一期1万吨/日混合废水(3万吨/日土建工程)+300吨/日含镍等省控五类重金属废水,其中混合废水处理后达到郑州市贾鲁河流域排放标准,尾水排至莲河;含镍等省控五类重金属废水实现零排放,处理并达到园区企业生产要求标准并进行回用;污泥、残液等全部按危废处理。一期投资约1.4亿元,主要针对PCB板加工企业自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排放的生产废水。
2.5招标内容:新郑市新港产业聚集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和运营。
2.6建设期限和特许经营期限:开标后有效工期6个月一期工程建成并进水。特许经营期30年(自一期工程建成并进水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等相关内容。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融资能力,要求2016-2017年连续两年赢利。
(3)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公司承接过规模为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的BOT投资运营主体(以合同为准)。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业绩证明、信用中国截图、企业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04月04日至04月11日下午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支付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9年04月04日至04月11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19280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2064
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①投标单位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②按所报项目一次性足额支付;③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会员系统中缴纳保证金后进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人: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371-62699934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78350628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财富广场2号楼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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