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新村镇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A-4地块(11#、16#、18#、22#楼)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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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新郑市新村镇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A-4地块(11#、16#、18#、22#楼)施工及监理 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新村镇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A-4地块(11#、16#、18#、22#楼)施工及监理
2.2 工程地点:吴庄棚户区位于老107国道以西,新107国道以东,新密铁路以北。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计42463.76平方米,总投资约7500万元。具体面积如下:
11#楼: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为14505.72m;
16#楼: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为14447.42 m;
18#楼:地下2层,地上11层,建筑面积为6624.71 m²;
22#楼:地上11层,建筑面积为6885.91 m²。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设计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含附属配套设施的消防水池、生活泵房、化粪池、热力交换房、自行车棚、小区配套道路、管网、绿化景观及小区室外配电系统等小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7 工期要求:施工标段:720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施工合同工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3.2监理标段:
3.2.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2投标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均需符合的资格要求:
3.3.1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年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3.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开标当天需在有效期内)。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详见http://http://www.xzggzy.cn【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
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07月09日~2018年07月13日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4.3 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9957716。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会员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4.5.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2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4.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施工标段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社保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业绩等资料证件原件。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有效期内)、业绩等资料证件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要求,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提供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的本单位相关证件信息的网页截图。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07月09日至2018年07月13日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6.1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捌拾万元整;二标段壹万伍仟元整。
6.2 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 保证金支付日期:2018年07月09日至2018年07月13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4 保证金账号信息:
施工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433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04935
监理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432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04934
(注:以上两个银行账号任选其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5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称和银行账号一致,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
(二)本项目标书费500元整/份,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3日9:30整
2.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通泽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203877999
地 址:新郑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3206920/13939060463
地 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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