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发布时间:2018-04-18
阅读次数:
撰稿人:曹静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2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了抓好两部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多项活动,积极组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监察法》。
参加市纪委监察委组织的宣传活动。4月14日,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到炎黄广场参加市纪委监察委组织的《宪法》、《监察法》宣传活动,现场学习《宪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积极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问答。
党组集中学习《宪法》、《监察法》。4月16日上午,中心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宪法》、《监察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贺立军对《监察法》进行了集中领学,并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要求。
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4月16日下午,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监察法》,副主任侯斌睿传达了市纪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并对两部法律进行了重点部分集中领学。
对如何抓好《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贺立军要求一是党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理解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要树立法治意识,尤其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宪法法律的要求自觉体现到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各个环节;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纳入主体责任、纳入基层党建、纳入业务办理等各项工作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